登录  
 加关注
   显示下一条  |  关闭
温馨提示!由于新浪微博认证机制调整,您的新浪微博帐号绑定已过期,请重新绑定!立即重新绑定新浪微博》  |  关闭

D小鹤de文字作坊

溯洄从之,道阻且长

 
 
 

日志

 
 
关于我

电影控,kindle控,博客控,写信控,长跑与料理入门级爱好者,理科脑子文科心,爱读书,爱写字,爱新闻,爱生活

灵感什么的  

2013-09-24 20:46:32|  分类: 记·萌之蚩蚩 |  标签: |举报 |字号 订阅

  下载LOFTER 我的照片书  |
灵感什么的 - D调de玄小鹤 - D小鹤de文字作坊
 
今天陪乐乐做视频,干了件特别不厚道的事。

乐乐是个“宅男艺术家”,我喜欢把这个头衔套在他身上,因为艺术家喜欢行走江湖到处采风,宅男喜欢在寝室里专心致志打游戏吃泡面,而乐乐是这两者的结合体,既喜欢在夕阳无限好的黄昏爬上图书馆楼顶,也喜欢打起LOL的时候完全不回别人的短信,不过他还不是一个十足的游戏宅,至少他的“宅”还有一部分光阴献给了二次元动漫、B站和海报视频ADOBE。
我喜欢看书看电影写文章,乐乐喜欢拍照做视频,虽然看似领域不同,但无论是拍照写文章还是做视频,其实都可以算作是“艺术创作”的范畴,虽然像我这样的人的创作非常小儿科,但说到底,那也是我的感悟我的心血,要将自己所思所感凝结成文字,再怎么低级,也不是一件轻松的活计,人一天不死,脑子就一天不停,但思考的东西到底多少是有效的、清晰的、连贯的?大约寥寥无几,至少如果让我每天都写出一篇三观正常逻辑缜密的文章我有朝一日定会抓狂。
于是在我心里,“灵感”这个神秘的词汇变得至关重要,灵感爆发的时候,一小时可以酣畅地码出两千字,但若是灵感微弱,即使是坐在考场上望着时针分针不停转动,我定也提不起精神写出一个字,最后流露出的考场作文必定狗屁不通自己都不想读第二遍,灵感于我,简直就是生命不止的源泉和见证。
而乐乐也曾经跟我表达过相同的观点。很多其他部门的人总是催宣传的海报,一会说“给你们一天有什么做不出来的”,一会又说“你们就不能拿前几年这个活动的海报改改吗”,但同样身为非宣传部的部长,我倒是从来不催宣传的海报,我很理解他们,做海报有什么难?学校的海报技术上不过就是抠图拼接,真正难的是创意,难的是排版,说穿了,难的是灵感,有灵感,三小时内一张海报就能完整出炉,没有灵感,对着电脑屏幕枯坐三天也枉然。

我说我今天对乐乐特别不厚道,就是因为陪着他做视频的时候,我默默地说了一句,为什么我觉得你做了半天的效果都是用PPT就能做的,那干嘛要用视频?乐乐一时囧住,说道,视频插音乐有节奏感。我说,可是PPT也可以,我就做过……
我是真的做过,可是自从我说完这句话之后,乐乐就一直定在那几帧画面反复修改,没过多久,因为做视频打开了太多文件照片,他的电脑严重发烫,卡得不行,想了想便说,我们走吧,做不出来了,电脑也要休息。
语气虽然仍旧淡定温柔,但还是忍不住嘀咕了一句,都是因为你刚刚的一句话,我做不下去了。
我回来反思了很久,才估摸着他是在说我这句话,好在身为一个神经大条的“艺术家”,他应该不会介意我对他提出的意见,尽管这导致他下午没把视频最后一页做完。

每个对“艺术创作”有兴趣的人激发灵感的方式都不尽相同,我会选择看书看电影,乐乐会去看风景听音乐,当然素材积累和思考永远都是创作的两块基石,只有心中有了丘壑,并训练出习惯性的爆炸性思维方式,看到事物的时候才会有所联想,有所刺激。
不知道今晚的乐乐会选择什么方式来刺激自己逐渐枯竭的灵感?

前阵子写文章,总也写不完,刚开始以为自己下笔如有神,写到第二第三段往往卡住,既没有憋下去的耐力,也没有彻底删除的勇气,于是草稿箱里就莫名地塞了几篇半成品,尽管每次打开博客总会去草稿箱里观望一番,看看自己能不能把那些文章继续写完,但事实证明,果然,对于我这种无法把握自己思想和情感始终处于一个水平线上的家伙,续写上一次的有感而发实在有点难,我的文章时而温顺,时而硬朗,时而悲戚,时而愤慨,天知道哪一天才能轮回至上一次的心情,还能有上一次的思想。
所以一怒之下,我清空了自己的草稿箱,另起一篇新作,发起新一轮思考,构建心中另一座丘壑。

然后,我成功了。

其实,灵感什么的,说到底不就是这样简单又神秘的存在嘛,下午乐乐的一句话,就足以刺激我写出这篇文章。
  评论这张
 
阅读(510)| 评论(11)

历史上的今天

评论

<#--最新日志,群博日志--> <#--推荐日志--> <#--引用记录--> <#--博主推荐--> <#--随机阅读--> <#--首页推荐--> <#--历史上的今天--> <#--被推荐日志--> <#--上一篇,下一篇--> <#-- 热度 --> <#-- 网易新闻广告 --> <#--右边模块结构--> <#--评论模块结构--> <#--引用模块结构--> <#--博主发起的投票-->
 
 
 
 
 
 
 
 
 
 
 
 
 
 

页脚

网易公司版权所有 ©1997-2018